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双师结构,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阿职院党办发〔2020〕
18号)相关要求,学院将开展2020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院在职及兼职教师。
二、认定标准
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执行。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人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附件1)并附佐证材料,提交系部(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应将认定表提交至专业所属系部)。
(二)系(部)初审。系(部)主管教学领导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评审评议。学院组织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评审评议,拿出最终评审意见。
(四)审批公布。评审结果报院长签批,在校园网、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四、相关要求
1.“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享受课时津贴系数上调,其中初级上调0.1、中级上调0.2、高级上调0.3;在各项评选、外出考察、访问、培训、学术交流、申报教科研项目时优先考虑。
2.“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各系(部)、处(室)年终考核挂钩,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申报人员的同时,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条件及材料。
3.2019年已认定过的教师可重新申请认定,如未再次提交申请的,将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版)重新认定等级并核发相关待遇,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
3.请各系部务必将《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及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3)于9月8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丽 刘雪芹 电话:6889123
附件:1.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
2.证明材料清单
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