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日期:2020-09-0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20

各系、处

打造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

                                             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94日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提高我院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教师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打造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求,结合我实际,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适用于全院在职及兼职教师

“双师型”教师分为校内专任“双师型”教师和校外兼职“双师型”教师2种类型,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

(一)“双师型”教师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履行教师职责。

2.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与技术前沿,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

3.具有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

4.师德师风良好,近两年以来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发生I级教学事故。

“双师型”教师认定具体条件

1.各类各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

2.“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中未提到的情形,交由“双师型”教师评审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人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提交系部(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应将认定表提交至专业所属系部)。

(二)系(部)初审。系(部)主管教学领导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评审评议。学院组织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评审评议,拿出最终评审意见。

(四)审批公布。评审结果报院长签批,在校园网、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双师型”教师的管理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9月底前完成

(二)“双师型”教师资格有效期为5年,5年后须重新申请认定。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师德师风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教师,第一时间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停止“双师型”教师待遇且5年内不得再申请“双师型”教师

五、“双师型”教师的待遇

“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享受下列待遇:

(一)课时津贴系数上调,其中初级上调0.1、中级上调0.2、高级上调0.3;

(二)在评选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

(三)组织教师外出考察、访问、培训和学术交流时,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

(四)在岗位聘任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申报教科研项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人事处。   

1.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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