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方案
日期:2018-03-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33


为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实施我院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院学术交流、科研攻关、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四个方面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加强优秀人才梯队建设,根据《阿克苏地区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规范优秀人才工作室创建及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室建立原则及目标

()建立原则

1.坚持学院管理、系部主管的原则,加强管理和指导,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

3.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适的原则,聚集专业领域内优秀人才,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

4.坚持项目引领、培养人才的原则,大力支持人才创新,加强优秀人才梯队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发挥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展教科研和实践活动,选拔具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参与工作室工作,提升其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批后备梯队人选。

三、工作室创建条件

(一)每个工作室要有1-2名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度较高的领衔人。领衔人应是自治区“天山英才”、地区拔尖人才,已赴浙江培养的“青年科技英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或在地区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

(二)每个工作室至少要有3名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除学院印发院级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外,每个工作室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方法,明确工作室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比较完善的优秀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管理制度。

四、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一) 学术交流。承担和参与行业性、区域性技能技术培训、交流活动,开展咨询、授课、技术服务,交流先进技术、技能和成功经验。

(二) 科研攻关。以工作室为科研平台,发挥人才团队优势,立足本单位、本行业开展项目课题研究,进行技术攻关,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

(三) 技术推广。根据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实际,依托工作室培育和推广科技新项目,开展新技术的实验、推广和服务,加快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的推广应用。

(四) 人才培养。通过优秀人才传、帮、带,提高人才队伍整体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加快培养一批中青年教学骨干、科技骨干,形成人才梯队。

五、工作室人员选拔条件

(一)工作室领衔人选拔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职业品质优良;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自治区“天山英才”,地区拔尖人才,已赴浙江培养的“青年科技英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或在地区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主持或负责厅局级以上课题项目的经历;

5.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

(二)工作室成员(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职业品质优良;

2.本人自愿,并且在专业发展方面具有强烈的进取心的相应专业骨干教师或后备人才;

3.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德及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有培养前途。

六、工作室领衔人及成员主要职责

(一)工作室领衔人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工作室工作,按照学院要求,遴选工作室培养对象

2.负责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学院审核,牵头撰写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任期内开展1-2项地区级以上课题研究,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的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在学院指导下,每年至少开展2次面向全地区或县市的学术讲座、研讨交流或技术推广活动。

3.制定并建立培养对象的培养研修方案,针对培养对象特长实施全程指导。

4.建立日常工作台帐制度,如实反映开展各项活动、取得的业绩情况,建立各种影像资料等档案,以备学院评估考核。

5.每年年底撰写工作室总结报告,并提交学院审核。

(二)工作室成员(培养对象)主要职责

1.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学习研修计划,注重提高个人专业理论水平。

2.积极参与工作室各项活动,虚心接受工作室领衔人指导、检查、评估,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3.主动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积极申报地区级、自治区级人才科研项目,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4.三年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发行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在学院或地区至少开设1次公开课,或者教学、技术、优秀成果展示。

5.协助工作室领衔人做好先进经验推广、科研成果展示、优秀人才培养等其他工作。

6.每年年底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学院组织部。

七、申报程序

(一) 由领衔人提出申请,填写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审批表,同时提交工作室成员各类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二) 申请材料由所在系部批准同意后报学院组织部审批;

(三) 经学院会议研究通过后,由院领导颁发命名牌匾,工作室正式成立。

八、保障措施

(一) 工作室成立后,由学院提供专门的研修场所,学院及所在系(部)、处(室)积极为工作室的运行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二) 工作室3年为一个管理期,管理期内学院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被评选为地区级优秀人才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 经费拨付到相应工作室,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日常业务活动,包括工作室学术交流、人才培养、项目及课题研究、奖励补贴等方面,经费使用权归工作室领衔人,学院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经费内部审计;

(四) 鼓励工作室成员开展科研攻关活动,积极申报各类人才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工作室成员申报课题、晋升职称优先考虑;

(五) 被评选为地区级优秀人才工作室的,由地区拨付相应经费。

九、组织管理

(一)学院统筹协调,负责工作室的组织考察、评审命名、宏观管理、经费资助、绩效考评等工作。组织部负责工作室的人员确定、申报评选等工作;系(部)、处(室)负责人才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教务处负责项目督查指导工作;计财科负责经费审查工作。

(二)对工作室和领衔人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管理期满考核,由学院牵头组织。年度考核依据为工作室领衔人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考核业绩采集表,管理期满考核依据为工作室申报审批表中三年工作目标与计划、管理期满工作业绩总结,由学院派出考核小组对其进行实地调研,考核任务是否完成。根据任务完成程度及质量情况,工作室和领衔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度及管理期满考核为“优秀”的,学院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管理期满考核为“合格”的进入下一个管理期。

(三)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学院组织部负责,主要依据为工作室成员主要职责、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年度学习研修计划及年度考核业绩采集表考察其是否完成,分为年度考核和管理周期考核。根据任务完成程度及质量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度考核连续或累计两次不合格的,清退出工作室,同时可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因管理期考核不合格被清退的工作室成员,3年内不得再加入工作室。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工作室及成员资格及待遇:

1.弄虚作假,谎报成果;

2.工作室领衔人或成员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3.工作室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连续两年考核或管理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

4.因其他原因造成工作室不能继续正常开展活动的。

 

附: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审批表

优秀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年度考核业绩采集表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技能大赛)工作室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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