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
日期:2017-05-1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14

        青年教师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青年教师的培养至关重要。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要求,迅速提高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新上岗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思想业务素质为目标,选派品德高尚、精于教学、科研能力强的骨干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和培养,培养青年教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德和教风,帮助他们增强教学改革意识和素养、提高教学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教科研能力,使青年教师尽快转变教师角色,尽快成长、成材,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充满生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培养对象和培养期限

(一)培养对象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可作为导师制培养对象:

1.新聘任的教学一线教师;

2.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的教师;

3.学院认为有必要接受导师制培养的其他教师;

4.本人申请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限

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原则上不少于两年。对于成长较快、进步明显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期可适当缩短1-2个学期,但最短不少于一年;对于进步较慢或有必要继续培养的可适当延长1-2个学期,但最长不超过3年。

  三、导师的选聘和职责

(一)导师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具有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2.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教、科研业绩好。

3.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可以选聘优秀的中级职称教师担任导师。

(二)导师的选聘程序

各系(部)根据导师选聘条件遴选推荐→教务处审核→人事处拟定人选→院长办公会审定。确定的导师人选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书。

(三)导师的职责任务

1.每位导师同期一般允许承担指导1-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青年教师任务。导师要根据每个培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详细的培养计划和方案,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附件1),报送系(部)、教务处和人事处各一份备案。

2.导师要与培养对象保持经常性地思想交流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严谨治学的精神,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刻苦钻研,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3.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全过程的业务指导,积极采取措施,帮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各教学环节,了解教学规律和教学规范,掌握基本教学技能。

1)有计划地安排培养对象定期听课,观摩学习本人或其他教师的教学活动;

2)抓好青年教师备课、教案编写、试讲等各教学环节指导,帮助其上好第一次课;跟踪听课并随堂辅导,导师跟踪听课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听课记录(附件2),课后及时点评;课程结束时,对课程教学过程进行全面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3)指导青年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开展教学和课程研究,提高其教研、教改素质水平;

4)认真做好对青年教师指导培养过程记录(附件3),在一个培养期即将结束时,对青年教师教学和接受培养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按期或延期考核验收意见。

4.督促指导青年教师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为青年教师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

  四、青年教师的培养目标及职责

(一)培养目标

经过一个培养周期的培养,使被指导青年教师能够基本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较好地完成一门及以上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科研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勇于奉献的工作精神。顺利融入教学科研团队,完成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二)职责

1.积极参加教学活动,虚心向导师和其他教师学习,尽快掌握各教学环节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掌握教学计划的基本结构、课程构成等。认真备课,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组织教学活动,有效实施课堂教学。

2.完成导师指定的学习任务,跟听导师讲授的课程(每月不少于4课时),参加与课程相关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及其他教学相关工作,每学期参与专业教学研讨不少于4次、撰写教学反思或体会不少于1篇。

3.每学期至少准备6节课接受导师指导。课前与导师沟通教学内容、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按导师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及制作多媒体课件,课后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

4.勇挑重担,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以及科学研究的各个环节中磨练成长。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在理论教学中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提高课堂教学水平。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尽快涉足科研领域,掌握科研的基本方法。通过撰写项目申请书,独立申报课题或参与导师的课题,积极、虚心向导师请教各类教科研课题申报方法、要点和技巧等;参与导师的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等,有效提高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力及把握科研课题的能力。

5.敢于创新,勇于开发,把握各种锻炼自我的机会。在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先进教学软件的开发应用、校园网辅助教学系统的设计和维护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促进教学发展。

6.积极争取在职深造,攻读更高学位,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和水准。

7.培养期满,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考核。

  五、管理考核及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对系(部)的考核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实效,并建立青年教师培养档案。抓好平时检查和跟踪,及时反映、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各系(部)符合导师条件的领导,应把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作为自己应尽义务和责任,每年主动承担指导1-2名青年教师的任务。

各系(部)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情况,将纳入学院年终对各系(部)师资队伍建设的考核范围,考核细则在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明确

(二)对导师的考核

1.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工作,将作为一项工作任务纳入导师的年度和聘期考核内容之一。

2.导师在培养期内要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切实履行培养职责,抓好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和培养过程记录。

3.导师完成指导青年教师规定的工作任务,根据培养对象考核结果分别核算工作量(优秀为100课时/学年,合格为60课时/学年),并核发相应课时费培养对象考核不合格,但导师按要求完成指导任务的按照合格标准核算工作量,并核发相应课时费;若导师没有完成指导任务,不予计算教学工作量

(三)对青年教师的考核

1.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培养的经历和成绩,纳入年度和聘期考核内容,并以此作为青年教师岗位聘用的依据之一。

2.青年教师培养期满,由所在系(部)对其导师制培养的落实情况和培养成效进行检查和评估。认为基本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提交学院进行验收考核;认为达不到培养目标要求或有必要继续培养的,提出不参加考核并延长培养1-2个学期的报告。在培养过程中对那些确实成长较快、能较快胜任教学的青年教师,系(部)可提前1-2个学期向学院提出进行验收考核的申请。

3.青年教师参加学院的验收考核,需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考核申请表》(附件4),人事处在收到考核申请表后对其进行考核工作安排。

4.考核内容与权重

1)师德师风

在培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认定考核不合格:

①培养期内出现两次以上三级教学事故或一次以上二级及以上等级教学事故;

②每学期累计病假、事假达到30天以上;

③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④工作态度不认真,责任心不强,造成严重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

2)课堂教学水平(考核权重60%)

培养期满,学院组织全院导师制培养对象进行讲课比赛,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组织有关专业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对讲课比赛进行评价并给予鉴定,鉴定成绩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教学评价总成绩依据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和讲课比赛的成绩按照1:2:2的比例计算。

3)培养过程管理(考核权重40%)

考核评价依据《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过程管理情况考评表》(附件5)进行:

①青年教师学习态度和完成培养计划情况由导师作出评价;

②青年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参与系(部)其它工作与活动情况由系(部)领导作出评价;

③培养过程落实情况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组织考核,教学常规检查结论以及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提交的培养计划、听课笔记、总结等都是考核的实证材料。

5.考核结果的运用

1)接受培养的青年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考核结果总分为100分,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获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由系(部)建立档案,并报学院备案,作为其教学业绩考核、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

3)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三种措施:延长培养期限继续实行导师制培养、调离教师岗位或解除聘用关系。

  六、保障措施

(一)学院成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教育督导室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人事处负责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实施、监督和日常管理;教务处负责每学期组织青年教师教学汇报课活动,并进行相关评教研讨活动,就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专题进行意见交流,总结成绩、得失,完善培养举措;教育督导室每学期组织检查指导教师及青年教师听课笔记、教案、作业批阅等活动情况记录,平常随时抽查。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手册

    2020080413033539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