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要求,请各系(部)、处(室)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要求,初步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导师并为青年教师指定培养导师。同时根据要求组织开展2018-2020学年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导师制培养结对名单
(一)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可作为导师制培养对象
1.新聘任的教学一线教师;
2.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的教师;
3.学院认为有必要接受导师制培养的其他教师;
4.本人申请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具有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2.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教、科研业绩好。
3.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下,可以选聘优秀的中级职称教师担任导师。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系(部)、处(室)11月3日前将《2020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结对审批表》(附件1)交教务处审核,并于11月4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组织部(人事处)。
2.各处(室)双肩挑教师也在此次结对范围内。
3.若因客观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导师的,需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关系变更登记表》(见工作手册)在组织部(人事处)备案后予以更换,否则不予认定。
二、2018-2020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结对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及程序
1.考核内容
(1)青年教师
主要考核在培养期内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培养目标的实现情况和职责的落实情况,青年教师对被指导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
(2)导师
主要考核培养计划和职责任务的落实情况、培养过程采取的措施方法、培养目标的实现情况等。导师按照培养计划,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情况等作出评价和建议,对指导工作进行总结。
2.考核程序
(1)检查档案:被指导的青年教师于11月5日前将《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提交到所在系(部),由系(部)及教研室相关负责人根据导师制培养计划和目标,结合执行过程情况,参照学生评教和系(部)教学督查结果,对青年教师和导师进行全面评价,并在《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过程管理考评表》及《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考核鉴定表》中评定分数,给出考核建议等级(优秀比例控制在20%以内),并于11月6日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组织部(人事处)。
(2)现场考核:组织部(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质控中心成立考核小组,于11月15日前采取现场听课的形式组织有关专业中高级职称教师组成评委小组对青年教师进行考核。并结合青年教师培养过程情况和系(部)考核情况对青年教师和导师做出综合考核评价。
3.考核说明
(1)结对的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如有违反师德师风的情形,直接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2)课堂教学水平依据现场考核成绩平均分进行计算。教学评价和培养过程管理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
(三)提交材料及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
(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
(2)其他佐证材料(包括授课情况、进修学习情况、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管理责任,如实反映导师制工作开展情况。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是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加快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请有关部门积极部署,严格按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如实提供考核材料,按照时间节点报送。
2.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获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将作为青年教师及导师教学业绩考核、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晋升、岗位聘任、核算工作量的依据之一;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三种措施:延长培养期限继续实行导师制培养、调离教师岗位或解除聘用关系。
联系人:陈金秋 6889123
附件:1.2020年青年导师制培养结对审批表
2.2018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结对名单
3.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手册
4.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