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3年“两优一先”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22  作者: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83

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学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争先创优,学党委拟于“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表彰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优秀共产党员从全体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学生党员)中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按所在党总支(党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6%进行推荐。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中推荐。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原则上推荐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推荐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机关各党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从各党总支、党支部中推荐。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原则上各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推荐,成立不满1年的党组织不作为评选对象,学院党委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表彰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普通干部教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工作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学院各项事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教育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师生群众和党员干部的广泛认可。优秀党员候选人需在具有2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中推荐,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中,未被党支部评为“优秀”的党员,原则上不得推荐。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着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严密组织体系、严格组织纪律、严肃组织生活,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有效推进党建理念、方法和制度创新;在师生群众和党员干部中有较高威信。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需担任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或从事专职党务工作1年以上,所在党支部2022年未获评学院“五个好”党(总)支部的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推荐。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党组织班子坚强有力,班子成员中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组织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能够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能够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员活动;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养和发展工作;党支部阵地功能齐全;党组织各项工作令全体师生群众和党员干部满意,“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质效显著,积极主动谋划“党建+”品牌,党建工作品牌化程度较高2022年未获评学院“五个好”党(总)支部的,原则上不作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逐级推荐。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对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对象要注重向服务师生、服务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倾斜。

(二)研究上报。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召开党总支会议(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党总支(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推荐的“两优一先”对象,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和《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优一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34)。

(三)审核确定。学院党委组织部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后提交党委审核,对初审中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不再接受补报,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审议后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

四、公开公示

学院党委对审议确定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集中表彰

 表彰大会对推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把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组织实施。要严肃纪律,严防图形式、走过场,不搞平衡照顾。

(二)坚持标准导向。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严格把握先进标准、推荐程序,形成正确的教育示范导向,尤其要坚持政治标准,报送推荐对象前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三)大力宣传先进。“七一”前后党总支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上党课等形式,大力宣传“优一先”的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重视材料要求。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采用人物通讯体裁,字数在1500字以内,党组织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文风朴实、内容实在;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报送先进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两面打印,正文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一级标题采用黑体(小三)、二级标题采用楷体—GB2312(加黑,小三)、正文采用仿宋—GB2312(小三),所有材料附电子版。

(五)其他要求。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上报的推荐材料,需党组织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于6月10日18: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院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努里比亚     联系电话:6889128

 


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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