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人事处)职能

组织部(人事处)是学院党政领导下的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人事劳资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1.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党建规划,规范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和培养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研究;

2.做好中层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日常管理、监督、培训等工作;负责学院中层及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调配、任免、考核及职员等级晋升等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干部信息库;负责中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3.负责学院机构编制管理,包括机构设置、更名、调整、核编等工作;

4.负责学院人事系统、教职工基本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学院人事变动(调动、提拔、辞职、开除、离退休、死亡等)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及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查询、统计分析,人事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聘用、考核、奖惩、考勤、请销假管理等工作;

5.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负责学院各类人才的引进、教师的招聘、新进人员的调配,外聘兼职教师的审批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工程、人才项目、人才称号人选的选拔、推荐、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进修、培训、离岗创业、评优、表彰等方面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援疆人才项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6.负责落实学院在编及离退休教职工薪酬福利待遇并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办理全院教职工的工资业务,维护相关系统;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含人事代理)合同签订、日常管理、薪酬待遇发放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关系争议、工伤(亡)认定等工作;

7.负责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

8.负责组织实施“访惠聚”、“深度扶贫”、支教等基层各项工作;

9.负责抓好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的自身建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