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12  作者: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  浏览量:55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和《阿克苏地区2021-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地委教育工委2021-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地党组通字〔2017〕98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23年发展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推进“16673”党建工作机制纵深发展,持续打造区域党建工作标杆,为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全面摸排统计,目前学院共有入党申请人706名,入党积极分子316名,2023年预计新发展党员100名,三者比例基本符合7:3:1要求。今年拟发展的党员中,教师20人,学生80人,女性51人,少数民族74人,高知群体3人。

三、发展重点

(一)持续抓好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知识分子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安排专人联系指导发展党员工作,建立非党人才台账,每年从中培养发展一批新党员,形成稳定增长机制。坚持重点培养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平台科研骨干人员等,确定党员领导干部为党员专家培养联系人,积极引导入党。注重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一线业务骨干、援疆教师人才入党,对曾参与抗疫且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要作为重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持续提高教师党员占全院教职工比例。

(二)切实抓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在地区大中专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阿地党组通字〔2021〕1号)精神,按照“实现高校班级以上党组织全覆盖、高校党员发展年级全覆盖”的要求,以年满18周岁、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社团负责人和少数民族大学生为重点,认真落实团内推优制度,拓宽低年级发展党员渠道,逐步提高在一、二年级发展党员人数比例,确保全院总体上平均每个毕业班发展新党员不少于1名,实现大学生党员班级全覆盖。

(三)着力抓好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工作。重视在优秀少数民族妇女中发展党员,每年发展的女党员中,少数民族占比不低于50%。高度重视在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发展少数民族大学生党员占比不低于少数民族大学生占在校大学生比例。持续提高新发展少数民族教师党员中35岁以下青年和具有高学历人员比例,不断优化少数民族党员队伍结构。

(四)接续做好在援疆干部、志愿者中发展党员工作。着重关注副高级以上职称、中青年业务骨干、“85后”援疆人才、表现优异的援疆人才及各高校(单位)志愿者,精准到人、一人一策重点培养,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好政治吸纳工作。援疆人才和志愿者在派出单位已递交过入党申请书或已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及时向转入党支部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转交党(总)支部,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援疆或支教结束后,组织部及时向派出单位党组织反馈其政治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注重做好重大任务一线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反分裂斗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任务领域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在重点领域一线表现突出、具备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对在重大任务、重要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的,以及上一线前和在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学院党委批准,可以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按照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本(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教育,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妥善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做好有关材料的审查工作。

(二)加强统筹规划。对本(总)支部党员队伍后备力量进行摸底并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保证性别比例、民汉比例、师生比例合理,特别注重把品学兼优、符合党员条件的大学生源源不断地吸收到党内来,并加强教育培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学院党委每季度对发展党员工作自查1次,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严守发展程序。严格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发展党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程序,认真履行手续,必经的程序一步不能落,该守的规矩一条不能破。严格遵循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报学院党委备案制度,接收预备党员报地委教育工委备案制度,坚持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批制度。

(四)严肃工作纪律。学院党委将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审查认定,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造成“两面派”“两面人”等政治上不合格人员混入党内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个别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组织整顿。

 


 

                 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