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 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6

二级学院、处(室)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学院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学院专业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阿职院办发〔2022〕23号)文件精神,学院拟评选一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及劳务派遣教师。

二、评选条件

依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三、评选名额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原则上开设有专业的二级学院每个专业设专业带头人1名,骨干教师名额不超过学院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总量的20%。

四、评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提名由各二级学院组建党政领导和专家教授组成的评议推荐组,在广泛听取广大教师意见基础上,严格对照选拔条件提出适合人选,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将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组织部(人事处)复核。

(二)资格审查。由组织部(人事处)会同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院长办公会审议。组织部(人事处)将审查合格后的人员名单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进行审议,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布。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五、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严把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评选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部门或个人。

(二)已被地区级及以上单位评选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不再参评,将相关佐证材料交至组织部(人事处)认定即可。认定人员不占学院此次评选名额。

(三)《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仅收取电子版扫描件,要求内容清晰,页面整洁、无歪斜,并按照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课程建设四大类,将材料分类汇总压缩(处室双肩挑教师应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授课专业所属二级学院)。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务必于2022年4月27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组织部(人事处)陈晨处。

 

附件:1.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202204281731050051.docx

2.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推荐表202204281731064175.docx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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