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和专家服务团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2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32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地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和专家服务团申报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2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和专家服务团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人选

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现状,以培养急需紧缺人才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高层次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坚持紧贴岗位需要和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工作实践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选拔推荐优秀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含南疆四地州少量非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派往自治区及有关省区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特殊培养和实践学习。

(一) 推荐范围阿克苏地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可适当推荐部分非少数民族青年科技骨干。各二级学院、处(室)要严格按照《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专业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奉献精神。

2.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作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者优先推荐。

3.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并全力投入完成特培期间的工作学习任务。具备国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紧缺专业或南疆四地州,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和初级职称),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能力,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三)经费保障。培训期间学员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由国家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全额支付。

(四)支持措施。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学员在培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以申请奖励或专利;涉及知识产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员在培养期间或培养期满后,首次评审职称时培养学习经历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对表现优秀的学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工程。学员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颁发证书。对业绩突出的学员予以奖励和表扬。

(五)申报流程

1.请各二级学院、处(室)根据教师队伍发展需要,参照《2022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附件1)及时推荐参训人选。人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后不得放弃或变更。

2.请于3月3日前将《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人事处陈晨处。

二、申报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项目

特培专家服务团项目是组织有关省区专家学者到地区开展咨询、讲学、义诊、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活动,加快推动我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促进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传播、推广和应用,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承办单位优先从“选派质量高、管理服务优”的特培学员选派单位遴选产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特培专家服务团活动且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培训证书,视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经历。

(一)申报范围。重点围绕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服务基层发展,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面向基层一线的人才培养项目。

(二)申报内容。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急需紧缺”人才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采取工作实践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现场培训与在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讲座、特例示范、现场交流、科普宣传等方式,解决基层发展难题、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培养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每期活动时间为一周左右,活动经费由财政专项资助,主要用于活动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

(三)申报流程。各二级学院、处(室)认真组织推荐,于3月3日前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申报表》(附件3)报送组织部(人事处)陈晨处。

  

附件:1.2022年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计划表

      2.2022年申报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培人员名单汇总表202204281630186643.xls

3.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专家服务团申报表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