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地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学院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计划于2022年3月中旬前召开。现就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不断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会前准备阶段
(一)组织专题学习
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在会前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并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讨论。
学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读本、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
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登门走访、电话联系、视频连线等灵活形式为其“送学”、“补课”,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凡未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或简单应付的,一律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支部党员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提倡党员之间互相开展谈心谈话。
谈话内容要聚焦主题,沟通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既要谈自身差距,又要谈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要防止泛泛而谈不聚焦,防止只谈工作不触及思想,防止把谈心谈话变成简单交换会上批评意见。
(三)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及自治区贯彻举措,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员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践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否坚定、政治定力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会议召开阶段
(一)会议时间: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于2022年3月14日前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二)参会范围:党总支班子成员及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会议主持:各党支部书记
(四)会议议程
1.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
2.支部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3.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党支部党员轮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学院党委分管领导进行点评;
6.发放测评表对党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五)会议要求
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聚焦主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召开会议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党支部不要求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工作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四、民主评议党员
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结合会议进行,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依照程序稳慎处置,连续2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劝退或除名。评议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学院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会后将《学院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被评为“优秀”和“不合格”等次的《登记表》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
五、会后工作
(一)通报会议情况。党支部向所属部门全体党员干部、教师通报会议开展情况。
(二)制定整改措施。班子及个人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上报相关材料。各党支部会后将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整改清单报党总支备案,其他材料暂不上报。
(四)认真整改落实。各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在党员大会上报告承诺兑现情况。
联系人:高宗伟、努里比亚·艾合买提
联系电话:6889122、6889128
附件:
1.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手册
2.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各党支部党员民主测评表(模板)
3.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